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中国证监会对德克森(秘交转公开)等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德克森说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浙江网塑、青岛中光等注册资本未缴足的原因及合规性等事项。
具体来看,证监会请德克森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公司说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1)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通过境外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境内自然人、境内机构在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方面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境内主要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3)浙江网塑将其持有河南网塑的25%股权转让给昌龙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定价依据、公允性、税费缴纳情况等;(4)幻塑科技收购浙江网塑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对价支付情况、税费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5)中光亿云、宁波利塑转让浙江网塑股权的对价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6)对照《监管指引》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EXCP QQG Holding Limited、EXCPXCH Holding Limited的股东的相关情况。
二、公司备案材料中说明主营业务为通过供应链管理平台开展石化、塑料产品供应链服务,但同时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含储存设施)》,并计划在河南省建设聚苯乙烯产品生产基地,请公司说明供应链管理平台所面向的用户情况以及主营业务在上市前后是否发生变化,同时说明已建(如适用)、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三、请公司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浙江网塑、青岛中光等注册资本未缴足的原因及合规性线上配资网址,是否对公司业务经营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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